咨询热线

01057496655

13911247365

您当前的位置: 婚IN家事律师网>案例说法

曹晓静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历经两年半终得离婚

作者:IN律师团队 来源:原创 时间:2019-09-23

案情简介:

2013年7月,赵先生通过网络认识了田女士,一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结婚后,夫妻双方由于性格的原因,逐渐产生矛盾,田女士有高学历,但是一直不出去工作,两人经常为了工作的问题争吵,加上双方老人对小夫妻生活的介入,矛盾越来越多,2015年10月双方开始分居。赵先生不想再继续忍受婚姻的折磨,于2016年年初委托曹晓静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双方在婚后没有购置房产和车辆,只是对对方的银行存款有争议,都认为对方在婚姻期间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要求主张分割对方名下的银行存款。

办案经过:                     

我们接受赵先生委托以后,赵先生给我们提供了田女士的户籍登记信息,我们准备离婚诉讼材料以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方为了无故拖延时间,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最后法院裁定案件移送。第一次诉讼,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半年后,我们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详细梳理了赵先生、田女士在婚姻期间的银行存款以及银行流水。经过梳理,赵先生对对方的35万元不合理支出提出异议,并主张分割对方名下的公积金,对方对赵先生的90多万元的不合理支出提出异议,经过多次开庭,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田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我们根据案件情况,也建议赵先生提起上诉,以在二审中争取主动,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离婚诉讼经过了起诉、管辖权异议移送、第二次离婚诉讼一审、二审等多个程序,终于于2019年6月经法院判决离婚,达到了当事人的目标。

案件结果:

判决双方离婚;赵先生向田女士支付共同财产折价款五十四万元。

律师看法:

赵先生与田女士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婚生子女,婚后也没有购置房产、车等大额财产,本来是比较简单的离婚案件,但是由于夫妻双方之间的矛盾很深,都寸步不让,对对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公积金等财产都查的一清二楚,加上法官在安排开庭时间的节奏上也不紧凑,导致本可以很快就能解决的婚姻问题,拖延了两年半时间,双方都筋疲力尽,备受折磨。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对待婚姻,能够客观、冷静的解决问题,尽可能的协商协议离婚,这是一种最小成本、最小伤害、最短时间的解决方式,尤其是涉及到孩子的问题,尽快离婚不仅对双方是解脱,也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孩子的负面影响。

扩展阅读:

曹晓静律师团队代理被告离婚纠纷—调解离婚,为当事人争取到房产的所有权

曹晓静律师团队代理离婚纠纷案例—历经三次起诉,最终调解离婚

曹晓静律师团队代理离婚后财产纠纷为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

返回上一页

0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