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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关于离婚、家庭纠纷常见问题的咨询解答(十一)

作者:IN律师团队 来源:原创 时间:2019-09-26

我们日常工作中,每天都能接到很多的关于婚姻家庭、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咨询,曹晓静婚姻家庭律师团队根据日常的法律咨询,对于婚姻、离婚及相关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常见问题进行整理、解答,以期对当事人有所帮助。

24、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离婚怎么办?

离婚诉讼案件,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可能的,会给夫妻和好的机会,一般会判决不准予离婚。若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被驳回,可以在等待离婚判决书生效,满六个月以后,原告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离婚诉讼,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夫妻双方离婚;若婚姻家庭中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存在精神疾病,或者孩子有重大疾病等情形,第二次离婚诉讼,法院仍然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原告只能再等离婚判决书生效满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直到法院判决离婚为止。再次起诉离婚,只对原告有半年再次起诉的时间限制,若这个过程中被告也想离婚了,被告可以随时提出离婚,不受时间的限制。

25、领到离婚判决书后,怎样去领离婚证?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只有拿到离婚证了才算是离婚了,因此,很多拿到离婚判决书的人,在离婚判决书生效后,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离婚了,还以为需要再领到离婚证才算是真正离婚了,那么在拿到离婚判决书后,是否需要再换领离婚证吗?

答案是不需要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完手续后,可以直接领到离婚证;另一种方式是诉讼离婚,即通过诉讼,拿到离婚的判决书(详见:曹晓静律师解答关于离婚、家庭纠纷的法律咨询(一))。对于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若是一审的判决书,在领到离婚判决书十五日后,离婚判决书生效,则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即离婚了;若是二审的离婚判决书,从当事人收到二审判决书之日,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即离婚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就是个人的离婚证明,与离婚证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不用再到婚姻登记处换领离婚证。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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