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我们主张调解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作者:IN律师团队 来源:原创 时间:2019-09-27
调解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最新诉讼法的精神,对于民商事纠纷、仲裁、部分行政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只要能调解的,优先调解。调解制度已经成为我们现实社会中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问题,因为更多的掺杂了感情的因素,更具个性、关系更为微妙,调解更有必要成为离婚案件的重要程序。
通过调解,双方协议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最小伤害。婚姻本来就对双方带来很深的痛苦,若再因为离婚问题而争的你死我活,对于双方以及子女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纠纷可以一次性解决问题,其涉及到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三个方面问题,离婚后,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子女的抚养费和探视问题,抚养孩子一方有义务配合对方的探视,不抚养孩子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用,若一方不履行法定的义务,另一方还得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无疑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经调解协议离婚,能够尽量减少对对方、子女的伤害,避免双方的敌对状态,使之配合对方,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最短时间。只要手续齐全,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而诉讼离婚所需的时间,少则一月,多则几月。根据《民事诉讼法》审限规定,按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按普通程序一般为6个月。一般的离婚案件,如果财产争议在500万元以下,并且没有其他重大、复杂因素,基本都适用简易程序。而对于重大或相对复杂的案件,一般适用普通程序。因此,相对诉讼离婚而言,协议离婚所需时间最短。可见调解协议离婚,是最节约时间成本的离婚方式。
第三,最小成本。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论家里有多少财产,只需要基本的手续费就可办结,而离婚诉讼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收费的,当事人共同财产越多收费越高。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按财产争议额收取,如果案件涉及财产保全或财产价值评估,还要另行交纳保全费或评估费,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可见,协议离婚基本上没有经济成本,而对诉讼离婚而言,花费的经济成本要大得多。
第四,最小压力。协议离婚手续相对隐密,来自父母和周围朋友的压力也会小一些。因为协议离婚很快就可办结,不像诉讼离婚那样需要几月时间,所以当事人避免了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带来的思想压力,精神上可能受到的折磨会少一些。而诉讼离婚过程中,当事人通常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且来自双方本身、双方亲属乃至法院的压力时间较长,心理疲惫期较长,精神压力自然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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