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作者:曹晓静律师 来源:婚IN家事律师网 时间:2019-07-03
在继承案件中,有两个基础问题要确定清楚,一个问题是继承人的范围,即哪些人是继承人(具体可参阅上文:继承人包括哪些人?)第二个问题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即哪些财产属于将要继承分割的遗产。《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虽然包括了七项内容,但是在法律实务中,该法律规定还是比较笼统的,财产的种类、存在的形式等复杂多样,
如何准确确定遗产的范围还是比较困难的。比如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虚拟币、游戏币、个人的虚拟账号等是否可以认定为财产?再比如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中,怎样确定其个人的比例?等等各种复杂情况,需要根据财产的种类、存在的形式等因素综合衡量,但一般来说,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对国家所有资源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有关单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被继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财产,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等,这些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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