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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是夫妻一方财产?

作者:曹晓静律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2-15

情景再现

陈某因经常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而提出离婚,但是,在诉讼离婚时,陈某的丈夫向法院提出分割婚前陈某父母赠与给她的一套房子,由于此套房屋属于夫妻一方财产而被法院驳回。那么,哪些财产是夫妻一方财产?

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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