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丈夫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怎么办?
作者:曹晓静律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2-15
情景再现
孙某因丈夫有外遇而提出离婚,由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能达成一而致诉至法院。但是,孙某的丈夫在法院开庭审理前私自将部分财产转移到了其父母名下。那么,离婚前丈夫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怎么办?
律师解答
有的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转移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产权登记等,以为转移了财产就可以万事大吉,其实这是违法的,也是不明智的。如果是离婚后,妻子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婚姻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法院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婚姻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如果是在离婚以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3年,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之次日起计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款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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