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哪三个时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作者:IN律师团队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3-06
情景再现
蒙某生完孩子之后,经常和丈夫谢某吵架。为此,谢某觉得他们之间无法继续再一起生活,于是,便想提出离婚。但是,谢某的朋友告诉他,妇女在三个时期,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那么,女方在哪三个时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律师解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据此,女方处在三个特定时期时,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是怀孕期间,二是分娩后1年内,三是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该规定不仅合乎科学,也合乎道德,体现了法律对妇女与胎儿、婴儿的特殊保护。需要指出的是,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只是对男方离婚请求权暂时性的不受理,其性质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而不是否定和剥夺男方的起诉权,并不涉及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实体性问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五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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