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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静律师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说好的奖励房产变借钱购房,难道我真的一无所有?

作者:曹晓静律师 来源:www.hun-inlawyer.com 时间:2020-12-29

每逢节假日或者年底,公司对于一年中表现突出的员工,会给予一定的奖励。随着经济的发展,当电脑、手机、汽车都已经成为过去的时候,奖励给员工一套价值百万的房产,真可谓是老板的大手笔,而这样的奖励到底是真还是假?老板反悔了又该如何处置?

寻求律师帮助的王先生与妻子因业绩突出,被公司老板奖励了一套房产。谁知,事后老板反悔,原本奖励的房产变为借款买房,妻子为买新房抵押旧房,后续又将新房卖出,房款也不见踪影。婚姻19年,借款652万,始终被蒙在鼓里的王先生又该如何是好?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 曹晓静律师帮王先生理清房产交易中的细节,明确他拥有的权利,帮他依法维护权益。

案例回顾

王先生和妻子结婚十九年,由于是再婚家庭,两人婚后虽然没有孩子,但对于这段感情十分珍视。

婚后,王先生夫妻一直居住在老丈人留下的廉租房中,直到2018年,经过夫妻二人的协商,决定将这套房的产权购买下来。

由于二人工作努力,事业做得相当不错,公司老板在2015年的时候,决定奖励给夫妻一套新房,并将全部购房款652万元直接打入了夫妻的账户。眼看着日子越过越好,可就在此时,生活却出现了状况。

买房后,老板反悔了,曾经答应送给夫妻二人的新房,变成了借款购房。为了偿还房款,妻子将曾经居住多年的旧房办理了抵押贷款,而后,又背着王先生一气之下将新房卖掉,房款也不见踪影。

不知旧房已被抵押,不知新房已被卖掉的王先生,完全陷入僵局,他的利益该如何保障?让我们看看曹晓静律师如何帮忙。

律师支招

曹晓静律师表示,王先生家的第一套房产,由于使用了岳父的工龄,建议调取当年的购房档案进行查看。如果在购房时,王先生与妻子结婚时间比较短,那么对于承租房权益转化的过程便会产生争议。如果结婚时间较长,又是在变更承租人之后购买的房改房,根据以往的判例,基本都被认定为婚内夫妻共有财产。

也就是说,对于第一套房产,王先生很可能会拥有一定的份额,但是购房时岳父工龄所对应的财产,会被认定为岳父的遗产,由岳父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在王先生家获得第二套房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抵押了第一套房产,因此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夫妻间第二套房的购置,王先生同样需要与妻子共同承担这份债务。

据王先生所述,第一套房产抵押的过程,是在王先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而如今第二套房也已经被妻子卖掉,对于卖房所得的款项王先生也没有拿到。曹晓静律师表示,如果第一套房产抵押之后所得款项确实购买了第二套房产,那么王先生可以和妻子协商解决,无需主张抵押权无效。对此,曹晓静律师建议,王先生可以拿着结婚证到房管部门,查看房产的相关档案,或者在委托律师提起相关诉讼之后,调取两套房屋的档案,明确第一套房产的抵押权以及第二套房产的出售情况,在确认了相关情况后,再决定从哪个角度进行维权。

 

曹晓静律师  有温度的婚姻家庭律师,最贴心的法律服务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咨询电话:139 1124 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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