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逝,独生子女如何继承遗产?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11-01
已到不惑之年的刘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万余股银行股票归老伴,也就是刘先生的母亲郝老太太全权处理。2015年6月,郝老太太也病故了,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留给儿子刘先生继承。但是,在继承遗产时,刘先生却遇到了困难。刘先生要求继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确认刘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他只好到法院起诉,自己是独生子,没有其他同为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又都去世了,万般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让其按遗嘱继承股票和房产。西城法院立案部门审查后认为,刘先生的妻子并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刘先生无奈撤回了起诉。
第一批响应独生子女政策的父母正渐渐老去。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问题,也渐渐浮现于水面,由于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以及与法律规定的不协调,独生子女继承遗产存在几方面困难:
首先,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未成年独生子女由于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行使权利和提起诉讼,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就存在着现实的障碍。
其次,因继承人要求继承的遗产都是父母名下的房产或者生前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户的存款。父母去世前又没有就财产进行说明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或银行因无法确定继承人是否为唯一权利人而不予办理房产过户和存款支取手续,这就需要有公证处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即便有证据可以证明独生子女为唯一合法继承人,但是在公证时,继承人需要出示各种证明文件,例如被继承人的父母已经去世几十年了,还得出具他们的死亡证明,这些材料很难找到,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然而,以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必须有明确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办理遗产继承。
第三,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即继承人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仍然在世,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他们也有继承权,父母的财产就应由独生子女与(外)祖父母共同继承,独生子女不能完全取得父母的遗产。
那么,父母去世后,独生子女怎么继承遗产呢?如何才能避免上述麻烦,遗产由独生子女继承呢?
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可搜集相关材料包括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以及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 其中最难找到的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在被继承人的档案中查询其亲属关系,或者到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查找消户证明。公证完成后,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支取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如果被继承人遗产不明,继承人可向公证处申请开具查询函前往银行、不动产部门等查询,包括房产、存款、理财产品、股权等。
为了独生子女的利益,父母生前应该办理遗嘱公证,将为继承人以后继承遗产省去很多麻烦。遗嘱中还可以把遗嘱执行人选、遗产是否归子女个人所有预先做好安排,以避免子女婚姻出现问题时对继承的财产产生纷争。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直接用继承公证书,完成包括房产过户、存款支取、股票过户等在内的财产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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